近日,我司发现深圳市emc全站网页版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emc全站网页版保险前股东”身份进行资管产品推介,因其公司名称与我司有相似之处,为避免投资者产生误解,我司特此声明如下:
一、我司从未参股深圳市emc全站网页版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亦未与emc全站网页版信达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合作,我司与emc全站网页版信达无任何关系。
二、2015年,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批准,我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2亿元,股东变更为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向股东询问,其与深圳市emc全站网页版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三、我司发行的任何保险产品推介信息,均会在我司网站(http://www.mt30.cn)上公布,在其他网站上登载的产品推介信息,我司均不负担相关责任,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
四、对于任何借用我司名义进行宣传、推广和销售的行为,我司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我司的合法权益。
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