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四川科创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保险计划(第一期)
二、保险规模:7500万元-15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三、保险期限:2年,自保险计划生效之日起计算。保险计划满1年后可提前还款。保险计划生效满1年,借款人应归还实际募集保险资金的30%的保险本金及按全部保险本金计算的当期应付利息;保险计划生效满1年半之日,借款人应归还实际募集保险资金的30%的保险本金及按剩余70%保险本金计算的当期应付利息;剩余40%的保险本金以及按剩余40%保险本金计算的当期应付利息于保险计划到期日一次性偿还。
四、保险资金的运用: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集合管理,贷款给四川科创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增加四川科创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取得保险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
五、保险计划信用增级措施
1、重庆市三峡担买球软件推荐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保险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保险计划本金及投资人收益部分)的偿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四川科创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俊明、张燕夫妇对保险资金的到期足额兑付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六、受益人预期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率9.5%;在保险计划存续期限内,受益人在本项目项下的年化收益率固定不变。
七、资金认购要求:
本保险计划下自然人认购起点金额不限(认购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委托人需提供收入或财产证明),机构单笔保险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均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自然人委托人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八、保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保险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9410188000296193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十、推介期:30天(2011年11月16日起)。若有需要,可适当延长。
十一、推介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十二、预约认购电话:4006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