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华惠58号·北汽股份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保险计划
二、保险规模:20,000万元。
三、保险期限:24个月,每满6个月可提前部分结束,满18个月可提前全部结束,自保险计划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集合管理,运用于受让杭州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千万股股权的收益权,取得保险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
五、保险计划风险管理措施:
1、股权质押:杭州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各自持有的合计五千万股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予受托人。
2、强制公证:受托人将与杭州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益权转让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并进行强制执行公证。交易对手违约时,受托人将有权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质押股权变现金额优先支付保险本金及收益、保险费用等。
3、保证担保:杭州大地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对保险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实现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物的追加:保险期限内,若杭州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全部或部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需要解除质押的,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前,应将申请解除质押部分的股份数所对应的保险本金及预期收益资金支付至保险财产专户,作为现金担保。所支付的现金担保不返还,但该现金担保金额可以等额抵消交易对手应支付的保险本金及收益。
六、受益人预期收益:认购资金为100万元(含)~300万元的受益人收益率预计为8.5%/年;认购资金为300万元(含)以上的受益人收益率预计为9.5%/年。
七、资金认购要求:机构委托人和自然人委托人认购起点金额均为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不含)以下的自然人合格投资者不超过50人(含)。
八、保管银行:中国建筑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九、保险资金专用账户
户 名: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筑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001333600050227864
十、推介期:2012年6月27日—2012年7月26日,可适当延长或提前结束。
十一、推介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十二、预约电话:客服热线400-6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