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华惠78号•石家庄新源发商贸城租金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保险计划。
二、保险规模:保险总规模为60,000-60,500万元(分期发行,同时到期,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第一期于2012年12月11日成立,12月11日生效,规模为33,130万元,剩余规模为26,870-27,370万元,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不低于5,000万元成立。
三、保险期限:总期限为10年,保险计划生效并满2年之日及之后每满1年之日可赎回,满1年(含)后,可提前或部分提前结束。
四、保险资金的运用: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集合管理,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投资于石家庄市新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新源发商贸城未来10年(2012年-2022年)的租金收益权,取得保险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
在保险期限内,受托人可以将保险财产及保险资金专用账户归集的租金收入存放于银行、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
五、保险计划信用增级措施:
1、石家庄市新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新源发商贸城69,976.91平方米的房产及11,944.00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受托人。
2、石家庄市新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谷献余先生为本保险计划的顺利退出提供不可撤销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受益人预期收益:
投资者类型 |
认购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A类受益人 |
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 |
9%/年 |
B类受益人 |
认购金额≥300万元 |
11%/年 |
如保险计划提前或部分提前结束,受益人预期收益需按日计算时,一年以365日计。
本保险计划的收益、收益率只是受托人的预测,不构成受托人对保险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七、还款资金来源: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新源发商贸城除商铺业主租金回报外的全部租金收入。
该物业2009年至2012年租金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预计 |
物业净租金收入 |
9558 |
10510 |
11442 |
12586 |
注:物业净租金收入为扣除业主租金回报后的净租金收入。截至2012年10月底,新源发商贸城已实现约1.28亿元净租金收入。
八、资金认购要求:
本保险计划下自然人和机构单笔保险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均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且为合格投资者。保险计划存续期间自然人委托人人数总和不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格机构委托人拟用固有资金购买本保险计划2,500万保险单位。emc全站网页版保险固有资金与其他委托人资金共同管理运用,emc全站网页版保险在认购中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并与其他委托人享有同等义务及权益。当本保险计划出现超募时,emc全站网页版保险优先保证其他委托人认购,必要时,emc全站网页版保险退出固有资金认购以保证其他委托人的投资需要。
九、保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保险资金专用账户:
认购本保险计划的委托人应将保险资金交纳至以下保险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5001010120010010830
十一、推介期:2012年12月12日-2013年6月11日之间滚动发行。
十二、推介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预约确认
十三、预约电话:400-6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