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杭州馨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保险计划
保险规模:人民币4.5-5亿元,其中优先受益权保险资金2.5-3亿元;劣后受益权保险资金2亿元。
保险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受托人可以根据劣后受益人的要求,在满足优先受益权保险资金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提前终止或者部分提前终止保险计划。
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将其中的2亿元保险资金用于受让杭州馨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余保险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资于项目公司,用于“南湖天下项目”开发建筑。
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认购资金为100-300万元(不含300万)的优先受益人(A类优先受益人)收益率预计为8.5%/年;
认购资金为3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的优先受益人(B类优先受益人)收益率预计为10%/年;
认购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优先受益人(C类优先受益人)收益率预计为11%/年。
信用增级措施:
(一)对保险受益权进行结构型安排
本保险计划受益权分层设计,分为优先受益权和劣后受益权,其中优先受益权保险资金2.5-3亿元,劣后受益权保险资金2亿元,优先:劣后=2.5~3:2。保险本金及收益优先分配给优先受益人,如有剩余则向劣后受益人分配。
(二)控制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受托人以保险资金收购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对其增资,并通过委派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实行印信和资金监管等方式,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财务进行监督、控制,以保证本保险计划的资金安全。
认购资金要求:认购资金起点金额为100万元,并可以按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委托人100万元(含)以上或个人委托人300万元(含)以上,可直接签署保险合同;个人购买者购买金额在300万元(不含)以下时需预约,经受托人按“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认后签署保险合同。
保管银行:中国建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专户:
保险资金募集账户:
账户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筑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001333600050215964
保险计划成立前受托人将保险资金募集账户的保险资金划入以下保险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保管:
账户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筑银行杭州太炎支行
账 号:33001617480056006334
推介期:30天(2010年6月7日-2010年7月6日),若有需要,可适当延长或提前结束。
推介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预约认购电话:15820469536 / 13480918789 / 95105515 /1860755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