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永安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保险计划
保险规模:10,000-20,000万元,以委托人实际交付资金总额为准,分期发行。在本保险计划第一期成立并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自行确定以后各期推介期、募集资金额度和成立/生效条件,并予公告。本保险计划第一期募集资金为10,000万元,已在2010年9月15日成立,在2010年9月16日生效。
第二期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第二期推介期:15天,自2010年10月12日到2010年10月27日止,受托人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资金额度以推介期内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保险期限:24个月。本保险计划各期均满18月后,在满足保险资金顺利退出和预期保险收益的实现时,如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600807 以下称“天业股份”)书面要求,应当提前终止保险计划,但天业股份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将以10000-20000万元分期增资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占项目公司31.25-47.619%股份,天业股份增资18150万元,占项目公司52.381-68.75%股份,天业股份借款给项目公司15850-25850万元,合计54000万元,用于奥体项目(暂定名)建筑,以获取保险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
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
100(含)-300(不含)万自然人投资者为8.5%,300(含)万以上自然人投资者和100(含)万以上合格机构投资者为9.5%。
信用增级措施:
(一)天业股份将其持有的所有项目公司股权(52.381-68.75%)质押给受托人,从而使受托人控制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以保证达到保险资金和预期年化收益率。天业股份承诺在保险计划终止前和达到保险资金和预期年化收益率前不得收回项目公司债权15850-25850万元。
(二)受托人通过委派项目公司董事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知情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财务监督控制,受托人对项目公司重大事项有否决权,项目公司重大事项指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对本保险计划的运营会带来重大影响或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计划、工程预算决算、固定资产的处置、对外担保/融资/负债、工程监理/建筑/安装单位选择和其他受托人认为的事项。
认购资金要求:认购资金起点金额为100万元,并可以按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委托人100万元(含)以上或个人委托人300万元(含)以上,可直接签署保险合同;个人购买者购买金额在300万元(不含)以下时需预约,经受托人按“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认后签署保险合同。
保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险专户:
账户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83010153820000226
推介原则: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咨询热线:95105515 023-63792391
保险经理:1398517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