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重庆怡豪国际公寓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保险计划
二、保险规模:8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但最低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三、保险期限:1年
四、保险资金的运用: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集合管理,由受托人向重庆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怡豪)发放贷款,资金将用于怡豪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建筑。到期后由重庆怡豪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用以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及预期收益。
五、保险计划信用增级措施
用重庆怡豪名下21147.8平方米的商铺提供抵押担保(价值约1.55亿元)。
六、受益人预期收益率:
受益人预计年收益率为9%。
七、资金认购要求:
资金起点金额为100万元,并可以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委托人100万元(含)以上或个人委托人160万元(含)以上,可直接签署保险合同;个人购买者购买金额在160万元(不含)以下时需预约,经受托人按“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认后签署保险合同。
八、保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九、保险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46010100100274559
十、推介期:30天(2010年9月13日-2010年10月12日)。若有需要,可适当延长或提前结束。
十一、推介原则:金额优先 时间优先
十二、预约认购电话
客服热线:95105515
手 机:13480918789、15820469536、18607552588